关于2024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中钢洛耐高性能陶瓷材料试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6594 通讯地址:**市**区**路53号**区综合办公楼3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钢洛耐高性能陶瓷材料试验项目 | **省**市**区西苑路1号 | 中钢****公司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区西苑路1号中钢****公司厂区内。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的车间建设大坩埚、小坩埚试验线,试验品用于高温合金的冶炼试验研究,主要目的是验证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同时对坩埚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配比优化,为未来的产业孵化做准备。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3万元。 | 一、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从现有工程调配,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处理厂。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大坩埚试验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大坩埚车间烧成废气经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小坩埚试验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2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根15m排气筒排放,脱脂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均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标准要求。 三、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 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暂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装入圾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