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湖东大华木制品厂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审批
江苏-宿迁-沭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9日
项目详情
****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木制品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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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月 19

**县湖东大华木制品环评文本.docx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