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2024年5月15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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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863

邮 箱:zhys@dy.****.cn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区溢洪河**河连通工程

**区东三路以西、东二路以东、溢洪河以北、**河以南

****

**格林泰克****公司

该项目为技改,总投资1368.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3万元。该项目主要疏通整个调水路线,**湿地泄水闸1座位于溢洪河湿地东北角,利用现有水系1500米,新****泵站1座位于水系西端,****园区路铺设DN800球墨铸铁管1807米,开挖疏浚现有排沟3.4千米,埋设DN1000钢筋混凝土管502米,沿线**涵洞4座,****河泄水闸1座。

1、水污染物:施工基坑排水排入排碱沟;混凝土养护碱性废水、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2、大气污染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3、固废:****水库取土环沟内;沉淀池泥沙回用于施工建设中,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固体废物产生。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

4、噪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6、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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