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九至第十二标段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隆村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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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九至第十二标段 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隆村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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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九至第十二标段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隆村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罪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的,不予中标。”修改为“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中标,近三年有行贿(略)信系统黑名单的。”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4、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公司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企业荣誉、企业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查询,如发现任意(略),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都存在有弄虚作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可在其它有效投标人中依次顺延中标候选人并公示,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修改为“4、评标结束后,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诉讼及仲裁(略),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顺延选定中标人。如中标(略),由招标单位进行重新招标。招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05月0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9
答疑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九至第十二标段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兴隆村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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