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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近期医保部门对**市康安药店有限公司(国家编:P(略))有关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方面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配药场所存有过期药品;2、实物库存与医保通库存不符;3、配售处方药品无处方;4、营业时间,执业或从业药师不在岗;5、医用耗材超范围匹配。根据《**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办法》(太医保通〔(略),暂停该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1个月。在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期间,所有参保人员在该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通知!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