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成型磨床搬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略)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委托,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型磨床搬迁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略)。
2.须提供其它有效的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略)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略),请联系国铁(略),联系电话:010-(略),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略):从2024年04月26日8时30分起(略)。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略)7时00分(北京时间)
未在上(略),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需要标书费、服务费发票的单位请将单位名称、打款日期、打款金额及付款凭证发送到(略)邮箱,我公司一周内将发票回复邮箱),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略)
开户名称:(略)
账号:(略)
行号:(略)
投标单位需(略),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略)。
4.5、投标保证金:(略)
R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略))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略)。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
网址:hhttp://(略)59.207:7777/home
£其他形式:
5.1(A)投标文件递交(略)(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略)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古自治区呼铁检察分院呼和浩特检察院)。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略))
邮政编码:(略)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略)
联系电话:(略)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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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采购项目 | 规格(略)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 完工时间 |
一 | 包头西车辆段成型磨床搬迁采购 | 包含设备搬迁(略) | 台 | 1 | 包头西车辆段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