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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略)
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4月09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04月10日开始,公示三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标段(包):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大型设备吊装服务 | ||||
第1名 | **化建工(略) | (略) | 设备吊装准(略),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最后一台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第2名 | 中石化第十建(略) | (略) | 设备吊装准确(略),竣工时间为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最后一台设备吊装结束时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第3名 | 中化二建集(略) | 13,680,058 | 设备吊装准(略),竣工时间为本(略) | 符合国家、(略)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以上 3 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略):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略)
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科技二路75号**石油招标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分机号6654
电子邮件:(略)